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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满这1个月持续的忙碌,出差、搬家、出国、回国、摔跟头、修电脑、妈妈来、重新开始学习、感受地震……感觉脑子不停被各种各样的新信息冲击着。忙碌而又错综复杂。过得太快速,来不及记录。偶尔回忆觉得倒带都嫌浪费时间。 马上又要出差了,明天还要帮房客去修热水器和装新空调,日子过得太匆忙会让自己慌张,不塌实,没安全感,对已有的关系都产生不稳定感。 整理起欧游的照片,一行7人5台相机4部iPHONE拍了10个多G近15,000张照片,从到达巴黎的第一天就是不停地在拍,拍到离开米兰回到上海的时候已经听见快门的声音都觉得恶心了。我们太贪婪了,弱水三千都想饮2999瓢。到现在整理也还是不舍得删去多少。 在欧游的飞机上用PSP看完了《兄弟》跟《追风筝的人》第一部,都没想象中的好,推荐我《兄弟》的公主刚刚怀孕了,在HK养胎做准妈妈,一直还有印象她当时看完上半部追问我文革故事的事,我虽然是文革后出生,但是在家里的旧照片和父母的讲述中还是能有些关于文革的记忆,但是余华本身把这个故事寓言化了,“完全的暴力,对人的尊严的彻底的侵犯,符合人对那个年代的愤怒。”(王安忆语)而且看完了觉得不应该叫兄弟,其实这书宋刚只能算个配角,哪怕是戏最多的配角他也只是配角,不能象主角一样影响文章主旨。整个小说还是李光头的故事,并不是个双线故事,没有挣扎对比,绝对主题上的冲突,故事还是特纯真的那种。不是我最喜欢的那种。《追风筝的人》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算阿富汗小说,作者受西方影响太重,文章中模仿痕迹太重——好象现在的越南或者泰国的在西方成长起来的一批导演拍的戏,总觉得他们拍的东方已经是洋人看京戏的陌生感新鲜劲,失却本位的东西再精致都有点缺乏灵魂——觉得是2-3流的英文作者的文章,完全没有小时候看《百年孤独》或大学时看《蜘蛛女之吻》时那种对小语种国度的文学的惊艳的感觉,所以也不喜欢。倒是最近在马桶上把《奥丝汀书友会》又看了一遍,觉得还是喜欢这个自然点的文章。好的作者还是要有好的想象力,当然是写自己熟悉的生活最到位,想象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天马行空。 搬了家,换了种方式生活,新的关系新的相处方式,学习做点改变,也许改变不了,30年的习惯,已经成了自然,如果还能再活30年,该用什么方式活,接下来的人生想要做什么事,完成哪些东西,是值得想一想了,现在有最大的自主权的时候更应该想清楚。 去欧洲前摔了个大跟头,把本本也摔裂了,液晶屏上长长竖着一道疤,只好花了近2000银子补了补。终于去了欧洲,梦寐以求的2个国家,经历了实际的倒时差,整整一周新鲜的经历,值得细细记录。 这篇实际写于21日,忘了发了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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